多地清查炒作药妆:未临床试验产品将被淘汰
http://www.dsblog.net 2019-03-29 11:50:42
距国家药监局强调化妆品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属违法行为已过去2个多月,截至3月27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发现,江苏、山东、四川、宁夏等多地已出台相关文件,清查违法宣称药妆、EGF(皮表生长因子)、干细胞的产品。
3月19日,中国医师协会皮肤科医师分会副会长项蕾红教授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称,药妆概念混淆了药和化妆品,给消费者造成了困扰,需要禁止相关词汇的使用。此外,不良商家借助药妆概念炒作,强调营销而非实际功效,也给化妆品市场健康发展造成阻碍。“在药品和护肤品的正规分类中,药妆概念实际不存在,企业宣称产品具有功效就要有临床试验的证据。”
相关概念的禁用无疑给快速发展的药妆市场当头一棒。根据兴业证券研报数据,中国的药妆品市场刚刚开始起步,药妆品销售额仅占国内化妆品市场不足20%,而欧美国家的占比达到60%以上,未来国内药妆市场潜力不可估量。
在业内人士看来,国家对药和化妆品进行严格的区分,这对于化妆品行业来说也起到了促进作用。3月27日,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医美事业部总经理李镇宇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新政更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利于更多优质化妆品用循证医学来证明产品疗效,从而用科学的数据让消费者认可产品。“一批打着‘药妆’之名而没有临床试验证据的产品或将被淘汰。”
“药妆”去药
从超市、美妆店、电商平台到微商的宣传册,药妆概念几乎处处可见,已从海外代购渗透到了日常消费领域,给消费者一种产品具有医疗背书的暗示作用。但是今年1月10日,国家药监局在《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一)》中强调,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大多数的国家在法规层面均不存在“药妆品”的概念,避免化妆品和药品概念的混淆,是世界各国(地区)化妆品监管部门的普遍共识。
“对于以化妆品名义注册或备案的产品,宣称药妆、医用护肤品等药妆品概念的,属于违法行为。”国家药监局明确指出。
为进一步打击违法行为,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又在1月31日给各地方药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违法宣称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清查工作的通知》(药监综妆〔2019〕7号),要求各地通知本行政区相关化妆品经营企业,暂停销售所有违法宣称“药妆”、“EGF”、干细胞的化妆品,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生产经营化妆品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项蕾红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称,“药妆虽在市场上广为流传,但在药品和护肤品的正规分类中,此概念其实并不存在,用‘功效性护肤品’更为合适。药妆一词因为很容易混淆药和化妆品,这也是国家为什么禁止使用这个词的原因。”
消费者一旦接触到药的概念,对于产品的期待值和信任度往往会变高,认为护肤品具备某种药效作用。“所有品牌均可通过创造概念去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然而真实的效果却大相径庭,因此化妆品行业也是被投诉率最高的行业之一。” 李镇宇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
根据过往的《食品药品监管统计年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发现,2014至2017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化妆品投诉举报案件从1.18万件增加至了3.1万件,案件数增长了2.6倍,增幅高于同期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投诉数量。
此外,兴业证券研报分析指出,目前国内对于药妆没有专门的批准文号及相应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国药妆行业的发展。“市面上很多不良商家都宣称自己的产品是药妆,但出发点均以产品利润及销售为重心,强调概念或包装,而非功效,久而久之,药妆市场将鱼龙混杂,消费者在选择上也会存在更多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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