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liang
直销行业的所看所闻所思所想。。。
文章数量:7
点击人次:41880
- 【原创】 打传规直是当前监管中长期的重要任务
-
直销观察
传销历来与直销相生相伴,我们应该在当前环境下重视直销的规范工作,配合政府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进一步肃清中国直销环境的良好秩序。只有这样,中国的直销行业才能长久稳定,直销行业的“春暖花开”才会在春天里真正到来。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销监管(公平交易、经济检查)处(局)又下达了《关于印发〈2011年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直字[2011]7号),对2011年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的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打传规直是当前监管工作中的一项中长期的重要任务。
我们认为应继续坚持牌照许可制度。《直销管理条例》规定,企业要开展直销业务,必须向国家商务部提出申请,并要获得商务部审核通过后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这项制度坚持六年来,我国已有27家企业被批准为直销企业,这些企业按照直销法规的规定正常进行直销业务,应该说整体情况还是好的,但也有一些企业未申请或未获得直销许可证就以直销模式销售产品。这一现象的存在,表面上说是利用直销规律的创新营销,实际上则是对国家直销许可证制度的挑战。为了保证直销行业的健康、持久发展,国家应继续坚持直销的许可证制度,严禁非直销企业进入直销市场。
继续实行直销的许可证制度,可以说是一项长期的基本方针。期望短期内取消这一制度,是一种不切实际的想法。我们只有长期继续坚持实行直销的许可证制度,才能确保中国直销得以健康发展。我们希望在继续实行直销的许可证制度的过程中,中国直销业要紧紧抓住金融危机带来的历史性机遇,适时进一步本土化发展,去迎接中国直销新一轮的发展高潮。
所以,大力推进商务部门的审批制度,让更多的准直销企业“上市”,给他们更多的机会服务于广大老百姓,这是各方人士的共同心愿。
当然,“直销牌照”并不是护身符,“只批不管”不是政府的风格。《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已实施五年了,今年是进入第二个五年的第一年。从2011年开始,政府对直销的规范将会继续加大力度,所以,对于整个直销行业来说,直销规范工作千万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应该进一步在直销法规的框架内推进直销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这“第二个五年”,政府对直销行业发展的规范措施将会陆续出台,表现了政府对直销规范的决心。由于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领导班子刚刚调整,对直销监管工作也将会有新的部署和安排,相信2011年的直销规范工作将会有新的突破。有权威消息就显示,工商总局将不定期发布传销警示以提高防范能力。
在这其中,直销企业要有规范直销的强烈意识。对此,已经拿牌了的直销企业就一定要在企业内部把统一思想放在首位,不能出现任何问题,也不要在地方上出现一些问题。只有这样,直销规范工作才有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部分直销企业由于在运作市场过程中不大规范,受到了政府和媒体的关注,有的甚至停业整顿,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声誉和直销的正常开展的例子我们应该警惕。“只批不管”不是政府行为,工商部门和公安部门将在传销方面严惩不怠。
直销企业应配合政府净化直销市场。《2011年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工作指导意见》指出,传销组织通过他们的“宣传”大肆向群众行骗,打着“直销”等各种旗号发展人员,许以高额回报、迅速致富,强行对参加者进行“洗脑”,灌输传销理念,进行精神控制,许多人长期不能自拔,身心受到很大伤害。思想舆论阵地我们必须占领,正面的宣传教育必须加强,做好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的宣传,是工商机关必须长期坚持并贯穿始终的重要工作内容。
工商部门的监管工作重点,将进一步发挥总局和地方各级工商机关开展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加强对传销重点整治地区和重点人群等方面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来拓展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结合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并进一步完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强化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并进一步加强对直销企业的宣传教育等方面。所以,直销企业应积极配合政府的工作重点,展开企业自律和自查工作,共同为行业的健康环境而努力。
直销企业应注重沟通,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监管部门和国家级有关部门进行主动地、经常的、积极的沟通,才能防范于未然,或者及时改进,这样企业才能为自身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既然政府监管部门明确了打传规直是当前监管工作中的一项中长期的重要任务,那么直销企业就应该有长期沟通的准备,主动去适应政府的思维和行为。用有的专家的话来说就是,规范为中国直销行业发展给力。
(作者系中国商业文化研究会直销商业文化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当代直销》杂志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