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贵生
西风烈,长空雁叫霜晨月,霜晨月;马蹄声碎,喇叭声咽!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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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日志(14)
- ·直销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会利国利民,用不好会坑国害民。直销一直倡导的有两个理念,1:给消费者物美价廉产品;2:给平凡人一个创业机会。纵观现在的直销,大部分是打着这两个旗号,宣传一夜暴富的理念,在坑人,没有几家真正做到直销本来的理念。现在的无数事实证明,并不是拿到直销牌照就万事大吉了。山东某康公司拿牌照一年了,他们的制度一开始,我们就看不上。果不其然,现在又要改制度,改来改去还是用一夜暴富的事业机会去忽悠人的。他们的最高的领导人,我们都是朋友,作为这家公司最高的领导人这一年收入只有十几万,那么整个公司的营业额可想而知。广东珠海某元也是拿直销牌照的,一年的营业额只有几千万。而现在的电子商务公司,马云的天猫,刘强东的京东,动辄就是一天几百亿,这是为什么?我们认为,现在传统的直销制度整合的都是直销人群,制度都是高门槛、高价位。试问,哪个消费者会去超市一次性买几百元甚至上千元的洗发水?我们问问自己会不会?如果我们自己都不会,什么人群会做这种模式?只有那些专业搞传销的,老百姓敬而远之,最后形成了,一帮帮的传销头子,忽悠了这家公司和消费者,然后组团忽悠下一家公司,最后留下公司给他们收拾烂摊子。但是直销公司老板并不一定懂直销中的这些深层次的东西,然后还是听信一些所谓的直销网头的建议,最后,网头走了,直销公司老板给他们收拾残局。所以,现在的直销已经进入一个怪圈,都是在炒作事业机会,没有几个真正的回归产品。如果直销公司还是按照过时的思路去走,很难跳出玩传销的范畴,还是过几天觉得不行了就换制度,在现在的产品流通领域始终是一个长不大的侏儒! 我们认为,未来最先进的模式应该是顺势而为。看看现在的世界大趋势在往哪方面发展?真正的一家好公司应该懂得“得民心者的天下”的道理,民心在哪里,在消费者和经销商手里。那么您看看我们设计的这套制度,是否会得到绝大多数人的支持,在中国做生意最大的优势是什么?是最大的人口基数,直销是什么?是做的人的生意,精髓是复制,那么过去的直销模式恰恰不能让中国大多数人认可,那么我们的万能模式就是在这个背景下横空出世的一颗新星,巧妙的解决了以上所有的问题,如果加上一个实力强大的实体公司的配合,将会无往而不利,必将横扫整个流通领域。 现在很多直销公司老板对直销并没有真正了解。直销公司老板衡量一个直销的奖金制度好坏,往往都是看是否能前几个月上大业绩,然后设计制度的人为了迎合老板,都是以高门槛、高价位为主。忽悠人投资大单,对于如何能增加重复消费、自然消费做的不够。造成了两种结局,一是起盘几个月之后新鲜感过去之后,所谓的先机过去之后,直销圈的人感觉先机过去了,不会有直销圈的人再进入,同时因为高门槛高价位,老百姓也不愿意消费,造成几个月之后直销公司的业绩停滞。然后直销公司老板一着急,就改制度,换团队,现在的新兴直销公司很多都进入了这样一个怪圈。 其实我们认为,一个真正优秀的直销制度,不但要有几个月能迅速上业绩的成分,同时也要有物美价廉,多样化的成分,真正的吸引多种人群。一个制度真正的精髓并不完全在于是否短期产生大量业绩,我们认为,几个月之后能保持持续的进入新人,进入老百姓,并且让大家在里面重复消费物美价廉的产品,形成一个稳健的长久的消费管道,才是更加重要的。 以上是开源一点不成熟的见解,欢迎各路英雄豪杰前来探讨!
- ·大多数人在这个行业里成功了吗?处境怎么样?劳累、艰辛、有压力、无保障,原因是什么?因为往往公司不稳定,或管理不到位,所以中间要频繁更换,事实真相是这些 大多数人在这个行业里成功了吗?处境怎么样? 劳累、艰辛、有压力、无保障,原因是什么?因为往往公司不稳定,或管理不到位,所以中间要频繁更换,事实真相是这些人大多数都没有从错误中学到教训,他们只是不断从一个错误的公司跳到另一个错误的公司。所以每做一家公司都要从头起步一次,多数人几年来都始终处于起步阶段,起步阶段是付出最多,但回报却是最少的,从直销进入中国内地发展到现在的局面,从另一个角度可以说大多数国人的选择是错误的,假设当初每个人在选择的时候都能理智的考虑,那么大家所一直梦想的已经是今天所拥有的,因为选择比努力更重要! 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在于我们选择公司的时候,首先是缺少一个硬指标:公司已经成功,它必须是一个事实上在直销业已经成功的公司。每一家新公司的老板在开发市场的初期都给我们打保票说:“我们三年追上某某公司,五年达到某某规模,守法经营、永续经营”,这些公司和事实上已经成功的原国际化大公司相距万里。这样的公司实际上是一颗幼苗,我们每次都把它当成一颗参天大树。所以我们每次参与之后,都发现自己判断有误。选择的时候如果发生判断的错误,一开始就注定了将来会半途而废。 如果我们选择参天大树,也有一个问题。全球前十名最大的直销公司中,多数公司制度上难度很大,主要是小组业绩要求很高,很多人完不成小组业绩,赚不到网络奖金,他们做到一定阶段就会重新选择。你的团队也许能够发展到1000人2000人,但1-2年后剩下的也许不到100人(残部),这时如果你想换另外一家公司,这些人还会指责你:你把我们带进来,你让我们在这里坚持,你怎么走人了?95%做不下去的(在已经成功的国际化大公司里),是因为完不成小组业绩,拿不到自己想拿的奖金。制度上难度很大的公司,人们是因为误解而加入,因为了解而放弃。 在全球最大品牌的十家公司中,只有少数几家公司没有小组业绩,仅有微不足道的个人业绩要求。大部分人都能完成这样的业绩,可以轻松地赚到钱,没有任何过分的压力,产品品质又超常优异;选择这样的公司相对来说成功率要高于其它公司。 跟这个行业里已经成功的公司合作会给你带来什么呢?会给你带来循环性的收入。 这个行业真正的魅力是循环性收入。在一到二年的时间里你坚定地努力,当取得成果的时候,这个成果将影响你的一生,也就是说你一生的财富目标,可以在一件事情上跨越性地实现。你的收入不仅高于一般行业,而且当你停下来不做的时候,你的收入不会中断,甚至更高。 有的人重视在这个行业里赚钱,但对循环性收入不够重视。其实只有循环性的收入才能使你梦想成真,有的公司短期能赚些钱,但令你错过了循环性收入的商机,这种公司使你梦想成空。有的人认为哪家直销公司都是循环性收入,其实大多数不是。 什么样的公司是能够带来循环性的收入呢?只有公司的稳定性没有一丝一毫的问题的成熟公司。必须具备四个要素:1、度过5年以上的风险期。2、世界顶级品牌,最好业绩在前十名以内。3、成长速度快。4、奖励计划基本不变。5、市场还未开发。若要选择一个能带来循环性收入的公司,就不要再被市场上眼花缭乱的公司所吸引,有的公司制度极为诱人,但那种公司由于刚开业,处于求生存阶段;会片面迎合直销商的投机心理,制度和管理方面都有后患,直销业为何有大量的人跳来跳去成为“直销难民”,就是由于不断地被这样的公司干扰了视线,总想挑选最省事、赚钱最快的公司。事实上,很多领导人的意志力已经被这些蒙蔽双眼赚钱快的空泛承诺所摧毁,通常这些承诺所持续的时间长度都不足以让他们从发财梦中觉醒。 在判断循环性商机的四个要素中,为何必须要求有5年以上的时间,又为何必须是世界最大品牌呢? 先谈第一个问题,在直销业中,公司的成功率非常低,表面上看每一家公司似乎前景都特别好;而最终能够成功的公司却廖廖无几。 2001年世界直销联盟有一个统计,在2001年之前全世界共诞生过3万多家直销公司,但超过十年以上历史的公司却只有29家。也就是说,大多数直销企业都走不到5年。5年,是直销企业的风险期、考验期,5年之内该发生的问题都会发生。在这5年期间,每年公司的营业状况都有急转直下的可能性。 再谈关于第2个问题:循环性收入公司为何必须是世界十大品牌公司呢? 据世界直销联盟预计,未来的局面是:世界上最大品牌的公司,占有直销业市场份额的40%~50%,而另外50%~60%的市场份额将由近20000家以上的公司来竞争,每家中小公司每年占有的市场份额都在发生变化。所以一般的公司难以稳定持久就显而易见了。由于直销公司的成功率较低,所以如果你不选择最大品牌的公司,那么你至少要经营十家以上的直销公司,也就是说你需要领导十个不同的团队,或许仅有个别公司做得长一些,那就只能做完一家再做另一家,频繁更换,无数次辛苦劳累,或许仅有一家公司能为你带来略为长久的回报。今后,越来越多的人将明白:循环性的收入才是我们从事这一行业的真正目的。因为你只要辛苦一次就足以让你彻底成功。 中国直销业开放的时刻,将在中国出现白热化的竞争,所以很多现有的小公司将会瞬间消失。今后1-2年内是不断洗牌之后大放异彩的品牌公司。 这是一个靠品牌生存的世界,每一个世界级的大品牌如:可口可乐、麦当劳、奔驰、宝马、索尼、三星,占领任何一个市场都不成问题。每一个世界品牌都有惊人的含金量,是一个天文数字,当我们和世界品牌携手同行的时候,那个品牌的含金量会给你带来市场,带来金钱,但每一个行业里,真正的世界最大品牌公司不会超过十个。 在这个行业里,无论怎样精明的人,都非常容易选错公司,因为选择的关键时刻常常忘记和忽略那几个关键的因素。所以,你常会看到,有些很聪明很有能力的人,经济状况也没有改善。如果在2001年到2012年间你的选择有误,并不要紧,因为你仍然有机会重新选择,而2013年你若再次选错,很可能会错过最重要的时机。你一生中错过多少次机会?这可能就是你最后一次机会!请务必把握! 我们知道任何一家国际化大品牌的公司,在进入任何一个国家的市场,往往开业之际就有人成功,开业之时就是举行表彰大会之日,那是因为很多人善于把握最佳时机,提前运作。往往一个好公司开业之初就会有数万人一起加入,如果这几万人当中有你的下属1000人或几百人,你就会直接成为成功者,从而大大缩短了人生奋斗的历程,这需要你尽可能地提前介入,提前做准备,尽可能在运作条件不太成熟的阶段勇敢地抓住时机;别等万事俱备,时机的特征就是稍纵即逝。 如果你的能力不是特别强,那么你选择的时候应该极其严格、认真,因为你经不起太多的失败。不善于选择的人,将彻底错过这一行里循环性收入的机会。有些人放弃机会,是因为害怕难度,觉得这件事可能有点难,不敢面对小小的挑战,所以成功者总能看到困难后面的机会,而失败者他总是看到机会前面的困难;不同的思维就决定了不同的人生;这些人今后的人生将会更加艰难………… 最幸福的人和最苦命的人都在这个行业里,其差异就在于选择时的眼光,这个行业到底有没有保障 关键也就在于你选择什么样的公司。 你不可以错过大品牌的直销公司,也不可以误入大品牌直销公司中制度上难度太大的公司。如果这两个方面你有失误,在这一行业里,你将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会进入这个行业里的怪圈:不断地重新选择,不断地跳槽,不断地从头开始………… 中国直销立法和直销市场的开放,意味着国人加入直销行业的数量将会暴增;选择这篇文章,是为了让更多的人理智,为了避免更多的惨剧;毕竟,选择比努力更重要。
- ·安利是无法超越的。
- ·要做事先做人 先把人做好了 也许会有很多改变
- 【原创】 根不正,自然苗不红------你以为没它会快,恰恰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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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做不大公司的第一病根------无严谨的营业守则
给个营业守则范本:
核心:加入,退出制度
一人一号,父母,子女,配偶只能在相同团队
营业守则与管理规范
一、营销人员资格
营销人员指获得公司确认经销权的个人或法人。
1、 申请资格条件
*年满18周岁;
*提交有效身份证明;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非全日制在校学生、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现役军人;
*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
*非因违反公司规定被处分禁止重新加入或因经济犯罪案件被刑事处罚的人员;
*非本公司员工及直系亲属。
2、资格确认
*符合申请资格,填写相关资料,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和个人银行账户资料;
*经公司确认,方可成为营销人员;
*任何人只允许拥有一个营销人员资格;
*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接受申请人成为营销人员。
3、资格有效期和资格的延续
*营销人员资格有效期为12个月,从获得公司批准成为营销人员的次月起计算;
*在资格有效期内,营销人员至少有一个月重复消费达到公司要求,方可获得资格的自动延续;
*自动延续的资格有效期为连续12个月,自获得资格延续的次月起计算;
4、资格的终止与重新申请
*营销人员资格终止,其享有的营销人员权利自动终止;
*营销人员可以随时向公司以书面形式申请自愿终止营销人员资格,终止日期以公司确认为准,资格终止后须3个月后方可重新申请加入;
*在资格有效期内未获得资格自动延续的,其资格到期自动终止,终止后可随时重新申请资格;
*因违规等原因被公司终止营销人员资格的,须3个月后方可重新申请新的资格,并且公司保留是否接受其再次申请的权利;
*严禁私自转让资格,一经公司查实将终止该营销人员资格。
二、营销人员的权利
1、享有按照公司统一价格销售使用产品的权利;
2、享有向公司推荐营销人员的权利;
3、享有获得报酬的权利;
4、享有按照规定办理换货的权利;
5、享有接受公司或营销人员培训的权利;享有对违规行为投诉的权利;
6、享有对违规处理申诉的权利;
7、享有对公司员工工作监督的权利。
三、营销人员的责任与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维护公司品牌、利益和形象;
2、弘扬企业精神,务实诚信,用积极健康的心态拓展公司业务;
3、团结互助,维护大局,公平竞争,营造和谐市场;
4、学习规则,遵守规则,宣导规则,自觉抵制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市场权益;
5、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认真学习,自觉接受业务、产品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产品知识水平;
*公平、公正、热情的对待每位顾客,如实推介公司产品,尊重消费者的选择;
*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有关公司业务、产品方面的问题,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6、遵守公司业务及培训活动的相关规定。
7、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公司的业务资料和信息属于公司的商业机密,营销人员须严格保密,仅适用于业务拓展和市场培训,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将其用于其它用途。
8、积极支持配合公司的各项工作:
*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
*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公司或品牌形象,损害公司利益;
*尊重公司员工,不得侵犯员工的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
*不得贿赂公司员工;
*积极配合公司对违规事件的调查,不得隐瞒事实、抗拒、阻碍、拖延。
9、市场领导人更须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公司有关规定,并承担市场辅导及督促的责任。
四、营销人员的监督与处理
1、对营销人员违规行为进行投诉,须在违规行为发生起12个月内(自违规行为发生当月起开始计算),向公司提交书面,署名的投诉材料,否则公司不予处理。
2、公司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受理、调查事实、做出处理决定、通知处理决定的程序进行。
3、营销人员如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经公司调查属实,将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营销人员的认识态度及过往违规记录等因素,依据《营销人员违规处分规定》予以处分。
4、公司对违规营销人员除予以处分外,还可以按规定做出限制出席公司活动,不予表彰等的决定。具体限制时间公司依据其后期表现而定。
5、公司可以根据调查的需要,决定是否发出书面调查通知,在调查期间,公司有权做出暂扣报酬等临时性措。
6、公司对违规投诉做出处理决定后,当事人对处理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向公司提供新的证据及书面材料提出申诉,否则公司不予受理。
*在公司受理申诉期间,原处理决定继续生效;
*在公司完成申诉调查后,决定是否维持或修正原处理规定,一旦做出申诉处理决定后,公司不再接受重复申诉;
7、对任何有意规避公司相关规定的行为,公司有权认定其是否违规。
8、营销人员若涉及公司严厉禁止的违规行为,公司将从严处理,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有关规定导致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9、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定,如通过隐瞒身份、向公司提供不实资料等途径申请成为营销人员,公司发现后有权对该资格做出处理,并对推荐人或接纳其申请的营销人员保留追究和处理的权利。
业务推广规定
一、营销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实事求是地推广公司业务,不得炫耀个人收入、宣扬快速致富或物质享受。
2、 不得强行向业务消费者、营销人员推广业务或产品,不得诱导、胁迫他人申请或违规申请资格。
3、 不得擅自为他人代办业务。
4、 不得重复申请、重复使用或接纳、诱导他人违规申请资格。
5、 不得接纳诱导不符合国家、公司有关规定的人员成为公司营销人员。
6、 不得盗用他人业务密码。
7、 不得攻击、诋毁公司或其他公司品牌和产品。
8、 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或使用公司名称、商标、标示开展对外宣传、活动等。
9、 不得散布谣言、制造矛盾、攻击、诋毁他人。
10、不得弄虚作假,向公司提供不实资料或信息。
11、按照公司规定的统一价格销售产品,不得降价销售或变相降价销售。
12、及时准确向市场传递公司公布的信息,并向公司反馈市场情况,不得散布未经公司公布的任何信息或失实传递公司信息。
13、严格按照公司提供的产品资料推介产品,严禁夸大、虚假宣传。
14、不得利用任何媒体、互联网或以任何形式发布涉及公司、产品或业务的虚假夸大信息。
15、不得不良囤货或诱导他人不良囤货。
16、不得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经营秩序或损害他人利益。
17、严禁利用公司名称、商标、标示、品牌、产品进行其他经营活动。
18、遵守公司辅销资料、辅销品的规定;
*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编制或盗版制作与公司有关的辅销资料辅销品;
*不得使用、传播、销售非公司编制、出版、推荐的与公司有关的辅销资料、辅销品。
*不得变价或变相变价销售公司编制、出版或推荐的辅销资料和辅销品。
19、公司制作、刊登或所拥有的图文、影音资料,未经公司允许,不得擅自翻刻、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侵犯公司权益。
20、积极配合公司的促销活动,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开展任何形式的促销活动。。
21、不得纵容、诱导或教唆其他营销人员发生违规行为。
22、不得将公司地址。电话等信息作为个人联系方式。
二、关于严禁夸大宣传行为的明确规定
务实诚信是公司的经营原则,公司严禁对产品进行不实宣传,误导消费者,主要行为如下:
*通过各种方式向危重病人推荐产品。
*向顾客尤其是疑难杂症患者承诺或保证使用效果。
*诱导患者不就医或不按医嘱治疗,推介单独使用产品而部分或全部停止治疗。
*当个别顾客在使用产品过程中或使用后产生身体不适时,包括对产品不适应时,不劝导其暂时停用产品并及时就医,而以排毒反映、整健反映、好转反映等解释诱导其继续使用甚至加量使用产品。
*完全脱离产品的正常使用和功效范围,胡编乱造产品功效的虚假宣传。
*将一些症状改善、缓解或稳定的个案,作为产品的普遍功效来宣传。
任何人在产品推介过程中发生的上述行为,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依据情节和当事人的配合整改及认识态度给予处理。对于因不实宣传而引发的重大纠纷,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及在社会和政府部门造成不良后果的,公司均会从严处理,并将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三、关于利用互联网发布公司相关信息的规定
利用互联网私自发布涉及公司或公司产品的任何信息,均属违规行为。尤其是涉及到:
1、 发布不实产品销售信息。
2、 发布与公司业务政策相违背的内容。
3、 对公司或公司产品进行夸大、虚假等不实宣传。
4、 未经公司许可,使用公司名称、商标、标示。
任何人利用互联网私自发布涉及公司或公司产品的信息,都需立即撤销。公司会依据相关守则及处罚规定视情节严重度对其给予处罚。对于在社会及政府部门造成不良影响的,当事人自行承担责任,当事人若不属于公司营销人员,公司会视情节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营销人员违规处分规定
一、总则
1、 本规定使用于公司全体营销人员。
2、 对于违规行为,公司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营销人员认识态度及以往违规记录等因素,在规定的等级范围内对违规营销人员给予相应等级处分,并视情况决定是否执行附加处分,附加处分可多项并行。
二、处分等级(供参考)
第一级 书面警告
第二级 扣罚一至三个月(4周—12周)报酬的50%
第三级 扣罚四至六个月(16周—24周)报酬的50%
第四级 停止运作三个月并扣罚三个月报酬(12周)
第五级 终止营销人员资格
三、附加处分
1、 通报
2、 扣罚旅游积分
3、 取消旅游资格
4、 取消在公司兼任的工作
四、违规行为及使用等级处分
序号
违规行为
适用等级
1
对公司产品进行夸大、虚假宣传
一至三级
2
重复申请或重复使用资格
一至三级
3
未经公司同意私自印刷、销售、编制或盗版制作与公司有关的辅销资料,辅销品
一至三级
4
擅自以公司名义或使用公司名称、商标、标示开展对外宣传、活动等
一至三级
5
散布谣言,制造矛盾,攻击、诋毁他人
一至三级
6
弄虚作假,向公司提供不实资料、信息
一至三级
7
未经公司许可,利用媒体,互联网或以任何形式私自发布涉及公司、产品或业务的夸大、虚假信息
一至三级
8
攻击、诋毁公司或其他公司及品牌、产品
一至三级
9
违反公司会议培训及活动相关规定
一至三级
10
在业务活动中涉及政治、宗教信仰、迷信等不适宜的内容
一至三级
11
影响公司或品牌形象,损害公司利益
一至三级
12
违反公司保密规定
一至三级
13
利用公司名称、商标、标示、品牌、产品进行其他经营行为
一至三级
14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二至四级
15
变价或变相变价销售公司产品
二至四级
16
利用公司渠道,推介与公司有利益冲突产品,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或破坏
二至四级
17
传递、发布虚假夸大信息造成不良后果
二至四级
18
诱导、胁迫他人申请或违规申请资格
二至四级
19
干扰公司正常工作,或破坏公司财产
二至四级
20
代办业务对他人利益造成损害
一至五级
21
接纳他人违规申请资格
三至五级
22
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秩序或恶意损害他人利益
三至五级
23
恶意变价销售,破坏公司正常价格秩序
三至五级
24
侵犯公司员工的人格尊严或人身安全
三至五级
25
盗用他人业务密码
五级
26
加入国家认定的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组织
五级
27
因触犯国家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仍在执行期间
五级
28
全日制在校学生申请成为营销人员
五级
29
严重损害公司或市场利益,危及公司安全
五级
30
其他
一至五级
五、处分程序
1、公司只接受书面的投诉申请。(投诉电话、传真)
2、公司在调查期间可依据事件的性质,对事件当事人采取停发薪酬等措施。
3、调查及处分结果由公司直接告知当事人,同时书面处理意见寄给当事人。
4、当事人收到处理意见后,如有异议,与15日内向公司提供相关证据资料申诉,过期不予接受。
六、其他
1、任何违规行为,如引起政府部门、媒体介入,公司除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处理外,还将根据该违规行为的影响程度,在使用等级上加重处理,同时保留依法追究的责权利。
2、营销人员若重复发生同类违规行为,公司将在适用等级上加重处分。
3、营销人员若同时发生多起违规事件,公司将实行累加原则合并处分。
4、处分的执行时间,原则上从处分决定生效当月起执行,如遇调查期间采取了暂扣措施的,则从暂扣月份起执行处分。
5、关于经济补偿
*若因违反公司的相关规定造成他人经济利益受损,如受损一方完全无过失,应由违规营销人员承担相应赔偿,公司在核定受损金额后,有权从该营销人员的报酬中扣除并转付;
*营销人员违规行为若造成公司经济利益受损,公司核定金额后,有权从该营销人员报酬中扣除;
*除此以外,公司不介入由于违规行为引起的任何其他经济补偿。
6、受到处分的人员必须正确认识自己的违规行为,公司有权视违规行为的情况要求营销人员对违规行为作出书面检讨及保证,公司将根据其认识态度及改正表现等因素,决定是否减轻或加重其处分。
2010-06-03 14:04:12
感谢原新时代公司华南区第一人给出了答案。2010-06-04 14:03:11
目前很多的拿牌大公司的老板要好好看看这个博客。2010-06-13 18:08:07
我新手机号码,小董,那里有,你找他要。吴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