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商投资传销转型企业分支机构登记问题通知
http://www.dsblog.net 2006-01-25 17:14:1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工商外企字〔2002〕第88号
2002年4月1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被授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中有关问题规定》(工商公字〔2002〕31号),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就外商投资传销转型企业(以下简称转型企业)分支机构、店铺的设立、变更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型企业分支机构登记机关应在重新核对原审批及核转文件的基础上重新确定分支机构名称。对名称与审批文件不符或审批文件在分支机构名称地域范围内限定特定经营区域的,一律按“名称中的地域称谓与核定经营地域相一致”的原则重新核定。
二、转型企业在其分支机构经营地域内增设店铺的,应由转型企业向其登记机关及店铺所在地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登记机关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程序办理。
转型企业在其已经批准的分支机构经营区域内增设店铺的,无须审批。
三、对转型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在审批文件表述基础上,统一增加“在核定行政区域内,设立店铺并雇佣推销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销售……”的字样。
四、转型企业分公司名称一律按本通知规定的原则及“转型企业名称+核定经营地域名称+分公司”格式核定,店铺名称一律按“分公司名称+店铺所在地具体地址+专卖店”格式核定。
五、转型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应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国家有关转型从事店铺加雇佣推销员营销方式的专项规定。
工商外企字〔2002〕第88号
2002年4月1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被授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中有关问题规定》(工商公字〔2002〕31号),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就外商投资传销转型企业(以下简称转型企业)分支机构、店铺的设立、变更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型企业分支机构登记机关应在重新核对原审批及核转文件的基础上重新确定分支机构名称。对名称与审批文件不符或审批文件在分支机构名称地域范围内限定特定经营区域的,一律按“名称中的地域称谓与核定经营地域相一致”的原则重新核定。
二、转型企业在其分支机构经营地域内增设店铺的,应由转型企业向其登记机关及店铺所在地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登记机关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程序办理。
转型企业在其已经批准的分支机构经营区域内增设店铺的,无须审批。
三、对转型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在审批文件表述基础上,统一增加“在核定行政区域内,设立店铺并雇佣推销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销售……”的字样。
四、转型企业分公司名称一律按本通知规定的原则及“转型企业名称+核定经营地域名称+分公司”格式核定,店铺名称一律按“分公司名称+店铺所在地具体地址+专卖店”格式核定。
五、转型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应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国家有关转型从事店铺加雇佣推销员营销方式的专项规定。
<<
1
>>
相关报道
- 福能源通络仪专家论证会在成都成功召开
- 陈惠:加入安惠,我能保证你绝对不会上当受骗
- 千万级主播带货“保健品”翻车 小红书回应
- 盘点 | 2024年,全国20家头部私域电商公司
- 圣原获新经济风云榜"企业榜·消费者满意品牌"
最新评论(共0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dsblog.net推荐
- ·三生承办第七届国际食源肽学术研讨会
- ·新时代重庆分公司新址迎首场市场活动
- ·宝健受欧洲主流媒体关注报道
- ·金木携多款产品亮相第89届全国药交会
- ·理想华莱董事长陈社强参加APEC2024峰会
- ·无限极与香港浸会大学联手
- ·2024年度USANA葆婴总部精英训收官
- ·完美获“突破创新奖” 深耕抗衰老领域
热门文章